欢迎访问企臣财税 今天是2026年07月14日 星期二
  • logo
  • 首页
  • 关于我们
    • 公司简介
    • 公司荣誉
    • 团队风采
  • 云会计平台
    • 平台登录
    • 平台功能
    • 操作指南
    • 业务流程
    • 免费代理记账
  • 服务项目
    • 项目扶持
    • 创业服务
    • 工商服务
    • 金融服务
    • 政务审批
    • 财税服务
    • 会计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企业商学院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企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政策发布
  • 商学院
    • 企业管理
    • 企业经营
    • 企业营销
    • 金融服务
    • 财务管理
    • 法律知识
  • 人才招聘
  • 在线联系

  •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发布
  • 关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发布日期:2023-03-28   浏览次数: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 上一篇:企臣工会组织“守护绿水青山,共建文明城市”植树活动

    下一篇:已经没有了

  • 热门资讯
    • 关于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央有重磅部署!
    • 定了!2020年公积金基数大调整!人社部刚刚发布,医保账户取消、五险变四险!
    热门标签
    • 公司注册
    • 代理记账
    • 创业服务
    • 项目扶持
    • 政务审批
    • 金融服务
  • 服务号

    扫码关注服务号

  • 订阅号

    扫码关注订阅号

  • 云会计平台

    • 平台登录
    • 平台功能
    • 操作指南
    • 业务流程
    • 免费代理记账

    服务项目

    • 平台登录
    • 平台功能
    • 操作指南
    • 业务流程
    • 免费代理记账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400-8979-575 / 0351-6856768
    • 总部地址:太原市晋源区西中环路南段199号国投大厦4层
    • 石材城分部:太原市晋源区山西康培同福石材城1座13号
    • 新万水分部: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新万水物贸城6号楼3层
    友情链接:鑫鸿鹄财税

    Copyright © 山西企臣财税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晋ICP备17001391号-1

    关闭

    登录

    忘记密码

    没有会员?

    关闭

    注册

    已有账号?

    关闭

    在线留言

    • 联系电话
      400-8979-575全国服务热线
    • 在线咨询
    • 邮件咨询
      1501859532@qq.com点击发送邮件
    • 返回顶部